【導語】: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認定實施細則(試行)來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申請范圍、條件、申請流程等。
11月30日《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認定實施細則(試行)》正式發布!
申請范圍和條件
1.在新都區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忠于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并符合《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分類目錄(試行)》規定的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骨干人才,可以申請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分類認定。
2.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認定原則不設名額限制,對于通過指標到企和以薪定才形式申報的根據《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分類目錄(試行)》規定限額進行申報,通過指標到企進行人才認定的同一單位在相同層次人才類別下若滿足多項條件,原則上只能申請一項。
3.全職引進在新都區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且與新都區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正式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4.申報單位應在新都區依法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登記地和稅收解繳關系均在新都區,且產權關系明晰,依法納稅,誠實守信。
5.申請材料如下:
(1)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表格通過系統在線填寫并打印);
(2)身份證;
(3)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為國(境)外歸國留學人員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職稱證書(具有職稱的人員提供);
(5)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6)勞動合同或合作協議;
(7)個人參保繳費證明(含四川省社保、成都市社保、新都區社保);
(8)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9)符合《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分類目錄(試行)》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榮譽證書、獲獎證書、任職證明等。
認定流程
認定工作通過人才綜合服務平臺系統進行。
(1)單位注冊。用人單位在人才綜合服務平臺系統,以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注冊賬號,用于審核申請人信息。用人單位必須正確填寫企業工商注冊、納稅、統計所在地等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準確,將導致注冊無效。
(2)網上申請。
●信息填報。用人單位通過人才綜合服務平臺系統,在線如實填寫《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并上傳相關材料。用人單位也可設置工作賬號授權申請人個人填報上述內容。
●用人單位審核。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加蓋用人單位章(公章或人力資源章)后上傳至平臺。
(3)受理審核
采用線上審核與線下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公示。將擬認定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5)批準認定。公示無異議后,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名單,并經系統將認定結果反饋給認定申請人,將相關數據信息保存到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數據庫。
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成都市新都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分類認定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認定工作辦理時限一般為20個工作日。
其他
1.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人員,可按規定重新申請相應層次人才的認定。
2.申報人須遵守法律法規,近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取消認定資格或原認定結果在系統中予以注銷:
(1)存在不依法納稅行為或不依法繳納社保記錄的;
(2)存在科技成果、學術成果造假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明確結論的;
(4)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5)有正在執行、未解除、未整改完畢的行政處罰記錄的;
(6)經查詢公共信用平臺,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因上述(2)(3)情形取消認定資格的,3年內不再受理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認定申請。
3.人才認定結果每滿2年需重新認定備案。備案工作通過人才綜合服務平臺進行,其中備案材料及流程根據系統提示進行,備案結果通過系統反饋給備案申請人。
4.經認定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不再在新都區工作時(社?;騻€稅不在新都區繳納),由人才本人或者用人單位應當在離開前1個月內向人才辦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5.本細則由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一年。
新都區人才如何劃分?
↓↓↓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人才認定】即可直達成都各區人才認定申報入口及指南,查看成都緊缺和高端人才目錄、相關申請表格下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