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從2022年10月8日起,成都公積金可以按月提取還貸啦,公積金購房、租房都可實現按月提取,以按月沖方式還貸。
實施按月提取時間
2021年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按月提取公積金了
哪些業務可以按月提取?
公積金購房、租房、還貸按月提取
根據最新印發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簡稱《提取管理辦法》)
1、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后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五年內只能提取一次變成五年內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2、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
3、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提取更為便利,有助于職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如何按月提取?
可通過成都公積金APP線上渠道和中心線下服務窗口辦理,其中,職工還可以跟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每月自動提取賬戶余額用于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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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沖還貸
根據最新印發的《提取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采取直沖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月供本息,即“按月沖還貸”。這將減少還款轉賬環節,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舉例說明:假如某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9萬元,每個月繳存1000元(一年后余額10.2萬余元),每個月償還貸款8千元(其中公積金5000元、商貸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職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計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應的住房公積金;而“按月沖還貸”推出后,職工在一年內每月均可使用公積金8000元用于償還月供,每月生活壓力將大大減輕。
可以累計提取。
職工可根據自己需要,確定申請提取的間隔時間,無需每月都提出申請。每次申請提取時,中心將根據未申請提取的月數計算職工應提取的金額。需要注意的是,無備案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不能跨年累計提取。
例如,職工李某于2021年10月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于11月申請了首次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其后一直未申請提取,直到2022年5月,李某再次就該套住房貸款申請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其可將未申請提取的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間的還款額,累計在一起申請提取。
哪些提取業務同一個年度只能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自住住房這幾類住房消費提取業務,職工在同一個年度內,只能選擇一套住房進行提取。需要注意的是,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不受此限制,例如職工當年已辦理了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還可以辦理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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