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積金關于按月提取協議簽常見問答來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4個問答,看看有沒有你的疑惑吧。
1、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后,按什么順序進行抵扣/提取呢?
同一筆貸款有兩名及以上職工簽約的,默認按職工簽約時間的先后順序依次抵扣或提取。屬于中心組合貸款的,優先辦理公積金貸款直沖本息。
2、按月提取協議可以提前終止嗎?
職工在按月提取協議有效期內,因還貸情況、貸款住房權屬、婚姻等發生變化的,可通過中心線上渠道(手機APP等)申請提前終止協議。
3、辦理了中心的公積金貸款后,簽訂了按月提取協議,那么納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可以用于直沖本息嗎?
納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可以用來直沖公積金貸款的應還本息。
4、簽訂按月提取協議后,只要公積金賬戶余額充足是否就不用往還款卡里存款了?
職工簽約后,需在每月扣款日前持續關注公積金賬戶的可用余額及個貸還款賬戶的余額。為確保滿足當月貸款還款金額,建議職工或借款人及時在個貸還款賬戶中存入不少于當期應償還貸款本息的資金,避免因住房公積金未及時匯繳入賬、銀行支付結算等原因,造成按月直沖/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未能按時到賬或可用余額不足,產生貸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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