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積金按月提取協議簽訂辦理指南來了,包括辦理范圍、條件、流程等信息,一起來看看吧。
在線上辦理按月提取協議簽訂的范圍有哪些?
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銀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貸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通過線上辦理,其他職工需臨柜辦理。
我中心目前暫支持以下10家銀行貸款: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簽訂按月提取協議需具備下列條件:
1、職工是貸款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的配偶,在償還貸款期間,且貸款尚未結清;
2、職工不存在提取未辦結、預收件登記、司法凍結未解除等情形,未被納入公積金中心不良行為登記;
3、同一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未辦理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業務(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住房的住房消費提取),辦理同一套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除外;
4、沒有尚在履行過程中的按年提取協議或按月提取協議
5、 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級行政區域一致(所購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的除外)。
辦理流程
職工與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主要有線上、線下兩種辦理方式。
1、符合條件的職工,可通過中心線上渠道(“成都公積金”新版APP等)自助辦理;
2、線上不能獲取信息或信息不準確、不完整,或存在異議的,則須職工臨柜提出申請,經中心審核通過后可辦理簽約。線下辦理時,職工需按《成都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管理相關規定(試行)》第五條的規定,提供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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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31648&t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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