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想在成都終身享受醫保,需要滿足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和本市實際繳費年限達到標準,成都醫保繳費年限是多久呢?快點擊文章查看!
2009年1月1日前繳納的
成都市城鎮職工醫保繳費年限
1、2009年1月1日前,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連續不間斷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2009年1月1日前,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國有、集體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破產、改制或機構改革后,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以個體身份連續不間斷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2009年1月1日前,經批準繳納住院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建立個人賬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4、2009年1月1日前,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體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累計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累計年限不足15年的,應按規定繼續繳費至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
5、2009年1月1日起,初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連續不間斷繳費滿15年或累計繳費滿20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連續不間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15年或累計繳納不足20年的,應按規定繼續繳費至連續繳費年限達到15年或累計繳費年限達到20年。
2009年1月1日前已參保的個體人員、2009年1月1日起初次參保的人員,退休時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足,可以這樣做↓
醫保未滿年限的兩種處理方式
1、退休職工可一次性補繳醫保至規定年限,差幾年就補幾年。(注意:此方式只適用于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
2、退休后仍然每月按時繳納,一直繳納到符合上述規定的年限。(注意:此方式適用于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及個體參保人員)
2009年1月1日起初次參保的朋友
1、連續不間斷繳費滿15年
參保人在成都市實際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15年,且15年間從未斷繳。
注:成都市城鎮職工醫保個體參保人員,連續不間斷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發生欠費時,欠費4個月以上的視為中斷,欠費期間的保費不能補繳。重新參保后,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
2、累計繳費滿20年
參保人在成都市實際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論中途是否斷繳,所有繳納的年限都是累計計算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成都市實際繳納的年限之和滿20年,即可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上面的條件滿足一項即可
注意:成都市城鄉居民醫保不設繳費年限,繳納一年享受一年,不繳不保。
關于退休
1、不再繳納基本醫保費繼續享受醫保待遇,前提是需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已連續繳納滿規定年限,若停止繳納醫保,停止繳納之月起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無法享受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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