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經辦人員攜帶上述辦理材料到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員工自己是無法購買的。
辦理條件
單位參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和國家機關中的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以下簡稱單位和職工),應按本條例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按月申報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數額,按月或按季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不得減免。
辦理材料
單位參保:
1.市(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批文或所屬鎮(街)政府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代辦單位主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繳費開戶銀行印鑒(原件及復印件);
5.《參保登記申請表》等材料。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經辦人員攜帶上述辦理材料到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
辦理地點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二環路北一段四號營門口立交橋側勞動保障大廈
電話:028-87706992、028-87706993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