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
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2、服現役期間獲得大軍區以上(含大軍區)單位授予的榮譽稱號、榮獲平時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5、服現役滿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士官;
6、2011年11月1日前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服現役不滿12年但滿上士軍銜規定年限的;
7、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服役期間因公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8、2011年11月1日前,從城鎮(非農業戶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從高校在校大學生中征集入伍(不復學)且服役期間被選取為士官的。
退伍義務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下列人員:
1)服現役期滿(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現役的;
2)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級以上機關批準提前退出現役的:
(1)因戰、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部隊發給《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的;
(2)經駐軍醫院證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經治療半年未愈的;
(3)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4)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
(5)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受理材料
接收安置退伍義務兵,初、中級復員士官
1.《退伍證》;
2.部隊行政介紹信;
3.個人檔案。
接收安置轉業(復員)士官、復員干部
1.轉業士官、跨省安置高級復員士官 :
1)省軍安辦發出的《轉業(復員)士官接收通知書》和部隊開具的行政介紹信、退伍證。
2)投靠對象戶口薄及有關證明材料(易地安置的需補充結婚證、配偶戶口薄、身份證原件)。
2.復員干部:
1)復員干部持省軍安辦《軍隊復員干部接收通知書》、部隊行政介紹信、復員證。
2)投靠對象戶口薄、身份證(照顧夫妻關系須補充結婚證原件)。
受理流程
接收安置退伍義務兵,初、中級復員士官
1.在規定時限內到入伍時戶口所在地區(市)縣民政局安置部門報到。
2.跨省易地安置的先到省民政廳安置處辦理安置通知書,再到安置地區(市)縣民政局安置部門報到。
3.省內跨市、州易地安置的先到市民政局安置處辦理安置通知書,再到安置地區(市)縣民政局安置部門報到。
接收安置轉業(復員)士官、復員干部
1.轉業士官、跨省安置復員士官 :
1)須在五城區及高新區安置的轉業士官,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市軍安辦辦理報到,持市軍安辦行政介紹信到落戶地軍安辦落實安置事宜;須在其余區(市)縣安置的轉業士官在配偶戶口所在地區軍安辦報到,落實安置事宜。
2)對手續完備、材料齊全的,即為其辦理入戶手續,本人持入戶手續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辦理落戶。
2.復員干部:
1)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軍安辦辦理接收報到事宜。
2)須在五城區及高新區落戶的復員干部,憑市軍安辦開出的入戶聯系函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事宜。
3)憑市軍安辦開出的行政介紹,到指定地區(市)縣軍安辦辦理檔案存放等事宜。
受理費用
受理地點
辦理地點:
1.市民政局:天府大道 966號 4號樓 3樓
2.各區(市)縣民政局
電話:61881761 6188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