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通知。具體規定內容請參看正文。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樹立敬老愛老的良好風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我市貫徹落實《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意見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
各區(市)縣、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宣傳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優待老年人的各項政策、規定落到實處,保證持全省各地《老年優待證》的老年人在我市能夠充分享受到《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中的相關優待內容。對持全國各地《老年優待證》來蓉觀光旅游的老年人,嚴格按照《四川省優待老年人規定》的優待標準執行。
二、進一步做好對我市老年人的優待工作
凡常住戶口在成都市行政轄區內、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自愿的原則辦理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制發的《老年優待證》,享受以下各項優待內容:
(一)凡我市和區(市)縣所屬的收費公園、紀念館、道觀寺廟、體育場館以及公共廁所,一律實行憑《老年優待證》免費;風景名勝區和文博單位在黃金周內實行憑《老年優待證》半價優待,其余時間實行免費。各地的圖書館、電影院、劇場等文化場所,對老年人要適當給予優待。民營景區在重陽節必須對老年人免費開放,平時實行優待。
(二)鐵路、公路、水路、航空、公交等系統要開展“助老工程”活動,在候車(船)廳(室)和車(船)上設置老年人專座,引導年輕乘客為老年人讓座。對老年人實行購票、上下車(船、機)等優先服務。
(三)公有制的醫療單位對老年人掛號、就診、取藥、住院等要實行優先。有條件的醫療單位要開設老年病門診,設立老年病床和家庭病床。對貧困老人,醫療單位應在掛號費、住院費等上給予適當優惠。
(四)城鎮社區要建立敬老服務網絡,對年老體弱、多病、行動不便和身邊沒有親屬的老人,要組織開展“金暉”行動,給予他們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為老年人有償服務的項目要做到價格優惠,服務優質。
(五)農村老年人不承擔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免交鄉村公益事業金,不承擔村級興辦集體公益事業出資義務。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貧困老人個人交費按當地農村醫療救助辦法辦理。
(六)對年滿百歲以上的老年人,由區(市)縣老齡辦負責按月發給100元以上的長壽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負擔。各地對90歲以上的長壽老人,要建立健康體檢制度,建立個人健康檔案,體檢經費由當地財政負擔。
(七)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和公證處對老年人的相關法律咨詢服務,一律免收咨詢費。對交納訴訟費和律師費確有困難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應及時提供司法援助,實行減、免、緩交。涉及公證收費的,應根據老年人的經濟狀況實行減免優待。
三、加強組織領導
成都市老年人優待工作,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牽頭負責,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齊抓共管,為全市老年人多辦好事,辦好實事。
成都市老年人優待證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制作和辦理。辦證和收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