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投靠入戶包括夫妻投靠入戶、父母投靠子女入戶、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等。
夫妻投靠入戶
前置條件
與成都市戶籍人員結婚滿3年的,在夫妻雙方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辦理夫妻投靠,需夫妻雙方均到場。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前置條件
非成都市戶籍的男性公民年滿60周歲、女性公民年滿55周歲,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通過購房入戶本市5年后,可申請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本市戶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親屬關系佐證材料(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原件和復印件)
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入投靠人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
前置條件
投靠父(母)的:未成年人投靠父親或母親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雙方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隨父親或母親申請入戶。父母雙方均為成都市集體戶且無房的,經集體戶所屬單位同意,可申請未成年人投靠。
投靠繼父(母)的:擁有未成年人撫養權的父親或母親與成都市戶籍人員再婚,投靠人、被投靠人或雙方直系親屬在成都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請未成年繼子(女)投靠,負責直接撫養的法定監護人和繼父(母)雙方應同意并到場當面提交申請。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本市戶籍父親或母親(繼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未成年子女居民戶口簿(16周歲以上的還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結婚證(父母婚姻存續期間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父母離婚隨撫養權方的,提供法院離婚裁定書、判決書及生效證明或民政部門認證的離婚協議書及離婚證(非婚生育投靠父親的還需提供親子鑒定,法定監護人的書面聲明);隨非撫養權方的還應由親生父母雙方到場簽署同意遷移戶口的協議書,一方不能到場的提供同意遷移戶口公證書(父母離婚的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同意投靠聲明書(負責撫養的法定監護人和繼父(母)雙方到場簽署提交)(投靠繼父母的提供);(原件)
入父、母(繼父母)住房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入集體戶提供:父母雙方和未成年子女的本市無房佐證材料,集體戶首頁或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接收函。(原件)(隨父或隨母提供)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
備注說明
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收養子女入戶
前置條件
被成都市戶籍人員依法收養的未成年人,按收養人及其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收養人單位集體戶、收養人公共集體戶的順序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收養證(撿拾地或收養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入收養人產權住房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入收養人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入收養人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收養人被收養人雙方無房佐證材料,集體戶首頁或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接收函;(原件)入公共集體戶提供:收養人被收養人雙方無房佐證材料。(原件)
備注說明
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入集體戶的,收養人和被收養人應在本市無住房。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其他類型落戶
不適應高原氣候需遷回原住地撫養的未成年人入戶
前置條件:
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藏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因不適應高原氣候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回父母原戶籍地由成都市戶籍直系親屬撫養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時到場提交申請);(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父母,未成年子女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區工作的調動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不適應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診斷書;(原件和復印件)
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辦理方式
為了減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實提升行政效率,所有業務均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平臺提交申請,進行網絡預審和入戶預約
步驟:關注“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在“市外戶口遷入”中申請網上郵寄辦理。
直達入口:點擊進入 (用微信打開)


辦理地點
落戶地辦證中心
辦證點位查詢:點擊進入
部分辦證中心信息:
錦江公安辦證中心 | 錦江區金石路166號天府寶座5樓 | 028-62252255 |
青羊公安辦證中心 | 青羊區成飛大道南段455號(青羊總部經濟基地一期1號樓3三單元) | 028-86647997 |
金牛公安辦證中心 | 金牛區一品天下大街999號三樓C1區 | 028-87707272 |
成華公安辦證中心 | 成華區府青路二段3號新28號 | 028-83283612 |
武侯公安辦證中心 | 武侯區武科西五路360號政務服務中心2樓4區 | 028-96166 |
高新公安辦證中心 | 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中段999號(成都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4樓) | 028-85141216 |
全部辦證中心點擊查看:成都公安辦證中心(地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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