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崇州發布了《崇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自2024年1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一、購買商品住房支持
新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140㎡及以下的,每套按購房合同總價款1%給予消費券補貼;新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140㎡以上的,每套按購房合同總價款1.5%給予消費券補貼。
二、“以舊換新”購房支持
(一)“以舊換新”購房支持。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新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140㎡及以下的,每套按購房合同總價款1.5%給予消費券補貼;新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140㎡以上的,每套按購房合同總價款2%給予消費券補貼。
(二)“等價置換”購房支持。針對影響城市功能提升、重大項目建設,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危舊房屋,以棟為單位,支持市屬國有企業按照市場思維、商業邏輯原則,與房屋業主以“等價置換”方式實施城市更新。
三、購買商業支持
鼓勵企業或個人購買商業(含辦公)用于經營活動,在同一開發項目一次性新增購買100㎡(含)——300㎡(含)的,按購房合同總價款1.5%給予消費券補貼;一次性新增購買300㎡以上的,按購房合同總價款2%給予消費券補貼。
四、購買車位支持
鼓勵小區業主購買本小區地下車位,每新增購買1套(個),給予2000元消費券補貼。本措施實施期間,凡在商務部門組織的汽車“以舊換新”活動商家購買新車的,所購車位額外給予1000元/套(個)消費券補貼。
五、人才購房支持
對符合《崇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認定條件且全職在崇州企業工作的I、Ⅱ、Ш、IV、V類人才給予購房補貼,新購買崇州市域內自住商品住房,分別給予每套最高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助。
六、附則
(一)新增購買指在本措施實施之日起發生的購買行為,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作為購買時間認定依據。
(二)領取消費券須提交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購房人身份證明、繳款票據等。合同備案6個月后仍未領取的,視為放棄。領取消費券后又退房的,由開發企業在退房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后繳入財政。
(三)消費券可在崇州市范圍內參與活動的企業、門店(具體以崇州市商務局公布為準)直接抵扣相應消費金額,消費券有效期180天。
(四)本措施第一、二條與第五條不重復享受,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
以上措施適用于崇州市行政區域內,自2024年1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由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信息來源:崇州市住建局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46/2024-12/09/content_3f62c206da5d4d32bad8519155f83f3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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