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產業園區配套住房“只租不售”;成都人才公寓可租可售,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產權和優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成都產業園區配套住房“只租不售”,租金標準由各區(市)縣按照市場租金的一定比例確定,并給予租住的人才租賃補貼。
成都人才公寓可租可售
人才公寓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產權和優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以市場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滿5年且人才考核評價合格的,可按入住時市場價格購買所租住房,購買時的市場價格低于入住時市場價格的,以購買時的市場價格購買。5年租賃期間,區(市)縣應結合人才年度考核評價結果,按照原則上不低于市場租金價格的25%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確定。
共有產權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以市場價格按份額購買人才公寓,與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按份共有不動產權。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動產份額比例為75%,其余份額由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持有。
優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以市場化方式購買人才公寓,規定租購面積部分可享受購房款15%的政策性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