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4年成都市中小學(含幼兒園)高級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和市直屬(直管)學校(單位)一級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將于近日開始。
2024年度成都市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通知
一、申報范圍和人數
教師職稱評審申報范圍為全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工讀學校),教研、教師發展、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等機構中,符合中小學高級教師(簡稱高級教師,副高級職稱)、中小學一級教師(簡稱一級教師,中級職稱),且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民辦中小學(含幼兒園)參照本通知要求執行。
公辦學校(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和相應職務層次崗位空缺數內確定推薦人數,崗位使用數需報同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除符合向基層一線傾斜的有關政策以外,超出相應崗位數申報職稱的,取消職稱參評資格。民辦學校應按照教師體量,參照中小學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合理確定推選人數,并報區(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要求
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準確理解和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教師職業道德規章制度,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堅持教書與育人、言傳與身教、潛心問道與關注社會、學術自由與學術規范相統一,爭做“四有”好老師,全心全意做學生錘煉品格、學習知識、創新思維、奉獻祖國的引路人。
(二)教師資格及相關要求
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及崗位所需的身心條件、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達到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關于教學工作量、教育培訓、教師考核等有關要求,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在本單位民主推薦測評滿意率達到75%以上。
(三)學歷學位及資歷要求
1.申報高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具備大學??茖W歷,在初中以下學段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報一級教師:具備博士學位;具備碩士學位,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學歷,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具備大學??茖W歷,在初中以下學段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具備中等師范學校學歷,在小學以下學段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申報人的任職資格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4年12月31日。公辦中小學(含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教研、教師發展、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單位等在編人員從初次聘任相應職務層次最低崗位等級的聘任時間起算,崗位聘任時間應在符合任職年限規定的相應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例:申報人為本科學歷,申報高級教師職稱,任職年限要求為5年,其初次聘任中級崗位的時間應在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公辦學校(單位)非在編教師及民辦學校教師從本人取得有效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上標明的任職資格時間(或評審時間)起算,任職資格時間應在符合任職年限規定的相應年度的12月31日及之前。其他證明不予認可。
(四)專業能力及業績要求
申報中小學一級、高級教師教師職稱的人員,其專業能力和業績須分別符合《四川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教〔2020〕85號)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
各地各校要堅持正確的職稱評價導向,按照“重師德、重業績、重能力、講貢獻”的原則,切實將確有真才實學、師德高尚、教書育人成績顯著、專業技術水平已達到任職條件的教師推薦出來。
(五)繼續教育要求
任現職期間,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6〕20號)等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參加繼續教育,達到相應學時要求。
(六)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要求
具備相應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取得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培訓結業證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
(七)年度考核要求
勝任本職工作,申報前規定任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
(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歷要求
各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申報人應具有一定的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歷。評聘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要有任現職以來2年以上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團委、少工委、少先隊輔導員、青少年科技輔導員及學校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等)工作經歷且考核“合格”以上。
(九)支教工作要求
城區(含縣城)中小學校教師評聘一級教師以上職務,要有任現職以來1年以上或從教以來2年以上在薄弱學校、農村學?;颉八拇笃瑓^”(指秦巴山區、烏蒙山區、大小涼山彝區、高原藏區)學校支教(從教)經歷。為薄弱學校、農村學?;颉八拇笃瑓^”學校采取線上途徑教學、免費提供優質資源,以及送培送教、走教的,由所在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結合使用情況、在線點擊量等認定,其折合的相應課時量,對照當地教師基本工作量標準換算的時間,視作相應支教(從教)經歷。其中,“四川云教”主播學校的教師從事網上教學的時間視為支教(從教)經歷。
(十)向基層一線傾斜的有關政策要求
根據《四川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教〔2020〕85號)第二章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
1.任現職期間,援藏援彝服務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2.任現職期間,在“四大片區”連續工作四年,或“四大片區”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到“四大片區”服務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3.在基層工作累計滿1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中級職稱;在基層工作累計滿25年的,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4.工齡累計滿30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不作支教、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要求。
按照本項第1、2、3條進行申報的人員,均應按破格申報程序執行。
(十一)其他要求
1.逐級申報。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規定,申報人應逐級申報職稱評審,不能跨職稱層級申報。
2.繳納社保。按照《成都市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成人社職稱〔2024〕84號)要求,申報時最近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應在成都市范圍內,由所在單位連續繳納社保(現參保單位應與推薦單位一致)。
3.職稱轉評。按照《成都市2024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成人社職稱〔2024〕84號)要求,職稱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稱號類”職稱的,須在我市參加同級轉評后方可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
4.檔案管理。各區(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民辦學校申報人、公辦學校非在編申報人檔案的管理。學校(單位)應提前核實申報人檔案情況。個人檔案委托人事代理機構管理的申報人,其檔案在成都的須有1年及以上工作學校(單位)業務材料,檔案不在成都的至少在申報單位工作1年及以上。申報單位負責核查申報人檔案情況,經查核符合職稱申報有關規定的,由申報單位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按照程序統一推薦上報。
三、申報系統
按照《關于全面推行應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有關事項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86號)要求,并經市人社局同意,2024年成都市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將進行“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試點工作,武侯區、崇州市申報高級教師職稱和市直屬(直管)學校(單位)申報高級及以下教師職稱均使用該系統,試點單位的申報材料和報送要求等另行通知。其他區(市)縣繼續使用“成都智慧教育云平臺”(https://educloud.cdedu.com/)進行申報。
四、申報流程
職稱申報工作嚴格按照個人、學校(單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逐級申報、推薦、審核、評審等環節進行。
(一)個人自主申報
申報人按要求向所在學校(單位)提出申請,填報有關表格。
需破格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請自行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網下載填報《成都市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審核表》,經學校同意后,連同相關佐證材料提交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二)單位考核推薦
學校(單位)可根據省級評審條件進一步細化制定本校(單位)的考核評比條件和辦法。通過多種方式對申報人選進行全面考核,確定擬推薦人選并進行校內公示,公示情況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附件2)。
(三)系統填報認證
經校內推薦、公示后,申報人于10月22日-11月11日在系統進行申報,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學校(單位)于11月12日前進入系統審核認證,如實填報教師民主測評滿意率、師德測評滿意率和周課時量。
(四)教育部門審核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對申報人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核,嚴把材料關。對材料不齊、不符合資格要求的人員可在系統中做退回處理,并告知補正要求和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補正材料的不再受理。對確定具備申報參評資格的,須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官網公示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對需破格申報職稱評審人員的材料,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本地人社部門報請市人社部門審核。
五、申報材料
非試點單位的申報人,須將以下材料彩色掃描件,上傳至“成都智慧教育云平臺”申報系統對應欄目。
(一)必傳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非成都市發放的證書,須提供本人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全頁或任職文件);在編人員補充提供《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核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
2.與任教學段、教學崗位相應且按規定完成定期注冊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基本信息頁和定期注冊頁);申報少先隊輔導員專業技術方向的教師同時提交《區(市)縣少先隊大隊輔導員選拔任用表》以及校大隊輔導員聘書。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申報高級教師取得最高學歷年限不足5年的,還需上傳前一學歷證書。
4.近5年或4年來繼續教育印證材料,平均每年不低于90學時,根據申報職稱級別所需任職年限確定應上傳的教育學時。
5.近5年或4年來年度考核表,根據申報職稱級別所需任職年限上傳近年度考核表;申報高級教師職稱,任現職以來須年度考核“優秀”1次以上。
6.《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培訓結業證》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
7.由所在學校德育部門認可簽章的思想政治教育經歷相關印證材料。
8.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的支教或從教證明。
9.由學校蓋章的周課時量證明(課表)。
(二)選傳材料
1.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等工作情況的印證材料(注:此項在申報一級教師職稱為非必傳,申報高級教師職稱為必傳)。
2.承擔網課、示范課、公開課、研究課或專題講座的印證材料。
3.任現職以來擔任各級名師工作室成員、教師培訓主講教師或在市級以上信息化平臺分享過自創的教育教學資源(5課時以上)的印證材料。
4.各級各類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榮譽證書。
5.各類評優、表彰的文件和證書。
6.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改進等教育教學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應用信息技術改革教育教學方式,取得較好成效,經驗作為市級以上典型案例推廣;撰寫具有相當研究深度、有實際教學指導意義、得到相應層次專家認可的教學設計、經驗總結、科研報告、交流材料等(注:提供相應層次專家認可的材料)。
7.完成的縣級以上教研課題(注:提供立項、結題文件的首頁及參研人員分工情況頁);或者參與編寫本學科相關的教材或地方(校本)課程(注:提供教材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關頁)。
8.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高水平論文(注:提供發表刊物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錄頁和正文頁)或出版教育教學專著等(注:提供專著封面和有本人姓名等信息的相關頁)。
9.參與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標準制定、修訂等工作并作出實質性貢獻。
10.擔任過市級以上教學成果、優秀論文、優質課展評、技能大賽等評審專家證明材料。
11.以少先隊輔導員身份參加職稱評審,申報材料應以少先隊輔導員工作內容、工作量和所取得的實際成果及業績為主。
六、評審方式
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采取材料評審和答辯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由成都市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會同市人社部門組織實施;中小學一級及以下教師職稱評審主要以材料評審的方式開展,須答辯評審的人員另行通知,由所屬地中小學中(初)級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一)材料評審。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和一級教師職稱材料評審重點審核申報人基本條件、教育教學成果及綜合業績等。申報人、學校(單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各盡其責,嚴格按照文件申報條件、時間節點開展資格審核與材料上報工作,確保材料真實、規范、完整。因申報材料存疑、內容疏漏、信息錯誤等問題造成影響的,由申報人、學校(單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人員自行負責。
(二)答辯評審。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原則上實行全員答辯,答辯重點了解申報人對任教學科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答辯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未能按時按規定參加答辯的視為主動放棄。
申請免答辯人員須在報送紙質材料前,由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市直屬(直管)學校(單位)按有關規定提交申請免答辯名單及佐證材料,經市級審核通過后方可免答辯。
七、報送材料時限及要求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于11月13日-11月18日將以下材料報送至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金牛區同興路2號A棟一樓服務大廳)。
(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教師職稱推薦工作情況報告》(一式一份,見附件1)。
(二)申報人《評審表》(一式一份,附系統導出的《個人信息確認表》和《推薦表》,報送方式見附件3)。
(三)加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市直屬(直管)學校(單位)鮮章的《送審花名冊》(一式一份)。
(四)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申請免答辯有關事宜的通知》(成教職稱〔2022〕13號)要求,報送《免答辯人員登記表》。
(五)《職稱費用轉賬情況》和轉賬憑證(要求集中轉賬,注明轉賬單位)。
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每人每次收取240元;需答辯人員另交答辯費,每人次80元;中級教師職稱評審費每人每次收取140元(如需答辯人員,另交60元答辯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扣留評審費。
評審費由主管部門直接匯至指定賬戶。
收款單位: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賬號:4402025109100000206
開戶行:工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匯款用途”一欄需注明“單位+職稱評審費”字樣。通過銀行匯款的主管部門在上報材料時應提交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份。
八、紀律要求
(一)職稱評審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一步規范評審推薦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標準條件、保證評審質量。資格審核貫穿職稱申報評審的全過程,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履行職責不到位、資格審核和標準條件把關不嚴、評審推薦程序不規范的單位,要進行約談或通報抄送其主管部門;對情節嚴重或有違紀行為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人社部發〔2023〕58號)、《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四川省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教〔2020〕85號)等文件規定,如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2.申報人在提交職稱申報材料時應同時簽訂個人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等進行承諾,承諾不實的,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作為以后申報評審職稱的重要參考。
3.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每出現1次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遲1年申報。
4.任現職期間,違反師德規范等相關規定受到處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影響期不計算為職稱評審任職年限。
5.任現職期間,對申報材料查實的學歷、資歷、學術、業績、經歷造假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
為確保評審工作公平、公正,市教育局機關紀委將對評審工作全程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8-61881715。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也要切實加強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
九、咨詢聯系方式
(一)市級申報咨詢電話:028-86646771;成都智慧教育云平臺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28-83266163,83183276。
(二)各區(市)縣職稱申報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