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文件有規定航班延誤賠償標準,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航班延誤賠償標準。
最新消息:交通部在其官網上發布《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該《規定》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兑幎ā肪秃桨嘌诱`時的主體責任和權益保障做出規范,如航班機坪延誤超3小時須安排旅客下飛機。
航班延誤賠償標準:
食宿方面,
由于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務。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國內航班發生備降,無論何種原因,承運人均應當向備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務。
其他事項:
基礎設施:
機坪延誤期間,應保證盥洗設備的正常使用。機上延誤超過2小時(含)的,應當為機上旅客提供飲用水和食品。機上延誤超過3個小時(含)且無明確起飛時間的,承運人應當在不違反航空安全、安全保衛規定的情況下,安排旅客下飛機等待。
消息發布:
發生機坪延誤后,承運人應當在掌握航班狀態發生變化之后的30分鐘內通過公共信息平臺、官方網站、呼叫中心、短信、電話、廣播等方式,及時、準確地向旅客發布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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