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成都電子警察違章處理流程。包含處理地點、處理時間以及辦理材料等信息。
成都電子警察違章處理流程一覽
1、電子警察違法處理系統揭秘: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電子警察系統(以下簡稱“電子警察系統”)是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強化交通管理的一種手段,以期達到減少事故的發生、提高通行效率、優化交通環境的目的。
該系統具備白天、夜晚和各種天氣條件下工作的能力,能自動記錄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為及時通知違法當事人(或車主),本系統使用同城特快專遞郵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并向違法當事人(或車主)提供觸摸屏、互聯網站、熱線查詢電話等信息查詢方式。
2、電子警察違法處理程序須知
1)處理地點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五分局、第六分局、車輛管理所、新都交警大隊,溫江交警大隊、龍泉驛區交警大隊、彭州市交警大隊、邛崍市交警大隊、新津縣交警大隊、崇州市交警大隊、都江堰市交警大隊、大邑縣交警大隊、省車輛管理所(處理非成都籍號牌車輛成都本地違法)電子警察違法處理窗口。
2)電子警察處罰點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3)需攜帶的材料:
a.當事人需要同時出示違法車輛行駛和本人駕駛證。
b.車主攜帶違法車輛行駛證和身份證明,管理人攜帶行駛證和單位證明。
c.受托人攜帶已確認違法行為的委托證明書、違法車輛行駛證、受托人身份證。
4)請當事人核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處罰決定書》各條款內容正確無誤后在相應位置簽名。
5)電子警察違法處罰罰款繳納:
請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五分局、第六分局、車輛管理所、新都交警大隊、溫江交警大隊、龍泉驛區交警大隊、彭州市交警大隊、邛崍市交警大隊、新津縣交警大隊、崇州市交警大隊、都江堰市交警大隊、大邑縣交警大隊、省車輛管理所(成都非成都籍號牌車輛成都本地違法)電子警察處理窗口的“電子警察銀行代收點”繳納罰款。
6)違法當事人、車輛所有或管理人請于15日內持《處罰決定書》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收滯納金,逾期3個月不繳納罰款,或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電子警察違法車輛駕駛人,記12分。
生活查詢如社保公積金查詢、成都公積金計算器、違章查詢、導游查詢等;政府辦事:如社保參保、戶口身份證居住證辦理等;網點查詢:如社保局財政局公安局政府機構網點、銀行網點查詢等,詳情點擊【本地寶生活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