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四川對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購買和登記符合有關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按報廢電池類型不同可享受新車銷售價格的15%或20%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元。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對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購買和登記符合有關規定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按報廢電池類型不同可享受新車銷售價格的15%或20%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元。每位消費者僅限補貼1輛新車。
活動時間
補貼時間:2024年8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舊車交售日期以回收證明上的回收日期為準,新車購買日期以新車銷售發票上的開票日期為準,新車注冊登記日期以新車行駛證上的登記日期為準,三個日期均需在時間范圍)
活動截至時間:2024年12月31日
補貼標準
按新車銷售發票含稅價格的15%予以補貼,如果報廢鋰離子蓄電池舊車并購買鉛蓄電池新車,補貼標準提高到20%,每人限補1輛新車,最高不超過500元。
補貼數量
每位消費者僅限補貼1次,且最高不超過500元。
申領流程
登錄入口-填寫申報信息-資格通過查詢-自動生成二維碼-交舊購新-購新立減
申請方式
補貼采取“立減”模式,消費者可通過在銷售門店掃碼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電以舊換新信息系統”,進入四川省家電以舊換新小程序,點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選項,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并經驗核補貼資格后,到參與以舊換新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一次完成舊車交售和新車購買,付款時只需支付扣減相應補貼金額后的銷售價款,最大限度為消費者提供便利。
申領入口:掃碼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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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商務部等五部門近日印發《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如何換新?
●各地要統籌用好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資金,結合實際制定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予以補貼,鼓勵享受補貼的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
●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可適當加大補貼力度。換購的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43854)標準要求。
● 支持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與生產企業、回收企業聯合開展以舊換新,對消費者給予疊加優惠。
● 各地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利用地方財政資金對消費者交回高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給予補貼。
● 發現以不合格產品作為換新產品的不予補貼,明知為不合格產品作為換新產品的視為騙取補貼處理。
● 各地要妥善回收處理廢電動自行車及其廢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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