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阿壩縣存在社會面疫情傳播擴散的風險。經研判決定,對全縣實施靜態管理?,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人員流動管理
所有人員要嚴格遵守靜態管理規定,所有村(社區)、小區實施封閉管理,原則只保留1個出入口。靜態管理區域內,未經指揮部同意,所有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除核酸檢測、醫療救護、應急搶險、城市保供、垃圾處理、行政執法等工作人員外,其余人員非必要一律不外出、不聚集、不進入公共場所(公共區域)、不進入其他村(社區)和小區。有急危重癥患者、孕產婦等緊急就醫需求的,經鄉鎮、村(社區)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嚴格閉環管理
嚴格落實單位防控主體責任,除指定的超市、果蔬店、藥店、醫院等生活必需場所,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繼續營業外,其他公共場所、門店暫停開放營業。全縣看守所、養老院、宗教場所等實施封閉管理。
三、嚴格實施交通管控
客運車輛、出租車暫停營運,保障城市基本運行和疫情防控相關的車輛憑證通行。
四、嚴格落實個人責任
所有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按要求參加核酸檢測,進行核酸檢測要正確佩戴口罩,排隊時保持1米以上的間距,核酸檢測后第一時間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動。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腹瀉等癥狀應及時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如實報告,同時積極配合落實好各項防控要求。凡發現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群體聚集性活動以及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靜態管理的范圍調整和結束時間以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最新通告為準。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