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進一步促進消費、惠及民生,經拉薩市政府批準,擬向拉薩全市消費者發放1515萬元超市餐飲百貨消費券。
“冬日嗨購·惠暖拉薩”超市餐飲百貨消費券
一、發放、領用時間
第一批次發放、領取及使用有效時間為:1月16日10:00--1月25日23:59
第二批次發放、領取及使用有效時間為:1月29日10:00--2月7日23:59
第三批次發放、領取及使用有效時間為:2月12日10:00--2月21日23:59
第四批次發放、領取及使用有效時間為:2月28日10:00--3月9日23:59
第五批次發放、領取及使用有效時間為:3月13日10:00--3月22日23:59
后續發放、領取及使用有效時間,請以消費券發放平臺公示為準。先搶先得,搶完為止。
二、發放對象
在拉薩個人消費者(包括市外來拉薩人員)均可參與本次活動。每位參加者僅能使用一個微信賬號參與本活動,多個微信號同屬一個身份證時,視為同一用戶。企業用戶不能參與領券用券。
三、發放平臺
微信是本次活動消費券發放及核銷平臺。
領券須知
(一)消費券類型
1張滿100元減30元券、1張滿200元減50元券、1張滿400元減120元券。
(二)領取方式
1.消費者打開微信APP,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掃描領券小程序二維碼,進入“拉薩市消費券”頁面進行搶券。
(領券小程序二維碼)
(三)查詢方式
消費者可在領券小程序“我搶到的券”頁面或在微信卡包內,查看已領取到的消費券。
(四)領用規則
1.消費券一旦領取不得退換、提現、轉讓、贈予和變賣。
2.每輪每人只可從3種面額消費券中選擇2種領取,同一面額只可領1張。消費券可在參與活動商戶處核銷,每筆訂單僅限使用1張消費券,不可疊加使用。
3.消費者通過消費券支付時可與商戶自身提供優惠疊加使用,不含其他第三方優惠,單天不限制消費券使用次數。
4.消費券未在有效期限內使用,到期自動失效。
5.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尚在有效期內的消費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變。如退款時消費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券無法再次使用,券金額退回券池。
6.出現主辦方和合作平臺認定的違規行為(如虛假交易、作弊、刷單、惡意套現等),主辦方有權撤銷違規者參與活動資格,記錄誠信檔案,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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