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第三波消費券使用時間為票券到賬之時起13×24小時內,具體以云閃付APP-我的-獎勵-我的票券顯示有效期為準。
使用時間:如果是10月28日13:00領的,按照規則應該在11月10日13:00前使用,但具體領取及使用時間以實際為準↓
使用規則:10月28日領取的消費券有效期為票券到賬之時起13×24小時內,具體以云閃付APP-我的-獎勵-我的票券顯示有效期為準,逾期將無法使用。已領券的消費者可到參與活動的商戶(可用券商戶名單動態更新),出示云閃付APP付款碼使用。
消費券面額:消費滿600元、300元、100元、50元,可分別使用“200元”“100元”“40元”“20元”4類面額的消費券。
領取規則:手機實時定位在成都的用戶可通過云閃付APP領取消費券,同一消費者限領取1張,名額有限,先領先得。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在對話框回復【成都消費券】即可直達成都及各區消費券領取報名入口,查詢商家名單并獲取使用攻略和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