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中元節馬上到了,成都10部門聯合發出《關于中元節期間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祭祀用品的通告》。
成都《關于中元節期間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祭祀用品的通告》,具體規定如下:
? 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等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城市道路、廣場、河邊、樹林、草坪等公共場所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
? 禁止沿街兜售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
? 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區域內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產生垃圾、損壞園林綠地、破壞市政設施、引發火災、造成大氣污染等危害的;或沿街兜售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的,由城管、公安、生態環境、應急、消防、園林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