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相關規定,成都決定于2021年1月31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成都市將于1月31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1月29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的函》,根據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與省氣象臺聯合會商,1月29日至30日,成都平原、川南部分城市有輕度至中度污染,2月1至6日盆地可能出現區域性污染過程,部分城市有輕度至中度污染風險。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要求,建議自貢、內江、樂山、宜賓4市于1月29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成都、瀘州、德陽、綿陽、南充、廣安、達州、眉山8市于1月31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采取針對性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必要時可根據當地情況提前啟動預警、提高預警等級。
根據《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相關規定,成都決定于2021年1月31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盡量采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建議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部門協調幼兒園、中小學校取消戶外活動。
(4)衛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揚塵控制力度。
(3)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區城市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區新城建成區主要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當日22:00至次日06:00沖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應急處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氣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不得白天作業,特殊情況確需白天作業時要錯開早晚交通高峰時段。作業時注意避讓車輛和行人,以灑水作業為主(氣溫低于2℃時停止)。
(3)全市所有礦山、石材廠、石板廠停止露天作業,砂石廠(場)、水泥粉磨站停止生產運行,場地內每天3次以上清掃沖洗作業;沒有苫蓋條件的堆場,每天至少噴淋6次。
(4)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易產生揚塵的建材禁止露天敞開堆放和加工;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房屋建設、房屋修繕、大型商業建筑裝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畫線、道路瀝青鋪設以及汽車維修(綠色鈑噴維修企業除外)、廣告等行業的噴涂、粉刷作業停工;除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停止作業;施工現場國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停用(新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5)列入限產、減排名單的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一廠一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執行限產、減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的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設備(生產線)全部停用(停產)。
(6)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施工配套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煤炭、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全天24小時禁止通行。
(7)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環線內區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時段: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禁止通行(特殊車輛除外),其他車輛(含臨時號牌車輛)按機動車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汽車尾號限行。
(8)增加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