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四川新修訂的《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中,“電動車禁入電梯”被寫進這部四川地方立法,《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74條規定,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禁止使用電梯轎廂運載電動自行車,“這一規定,在物業管理立法中,尚屬首次”。
違反規定的處罰
如果違反規定,在物業服務區域內出現用電梯轎廂運載電動自行車的行為,物業服務人遵照《條例》第102條的規定,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人應當向消防救援機構報告并協助處理。根據《條例》第102條第2項規定,用電梯轎廂運載電動自行車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千以上5萬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百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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