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10月12日,四川下發通知,決定在全省運用信息化系統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
為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法治教育、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系列決策部署,10月12日,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聯合印發《關于運用四川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平臺組織開展學法考法的通知》,決定在全省運用信息化系統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
學法考法對象>>>
學法考法對象為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學法考法時間>>>
學法考法時間為每年10月下旬至12月底。
具體時間安排為:11月20日前為學習階段,學員需通過登錄平臺學習累計獲得40學分;
11月1日至20日為年度考法階段,學員獲得規定學分后即可參加年度考法;
11月21日至12月底為總結宣傳階段,在“憲法宣傳周”前后廣泛宣傳年度學法考法情況和成效。
學法考法組織>>>
依托“四川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系統平臺”→點擊進入←進行在線學習和考試。
1.省級部門(單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分兩批推進,由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牽頭組織,2021年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從明年起逐步擴大參加單位范圍,組織中央駐川機構、在川企事業單位和省屬高等學校、省屬國有企業參與,在2023年底前基本實現全覆蓋。中央在川企業、省屬國有企業負責自行組織下屬單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
2.已運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系統開展學法考法的市(州)、縣(市、區),可自愿組織參加2021年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不作硬性要求。從2022年起需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安排,組織本地區參加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組織情況納入通報、考核范圍,考試成績納入干部個人法治檔案。
3.還未開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的市(州)、縣(市、區),應積極推進搭建本級學法考法平臺,統一組織參加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在2022年底前基本實現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全覆蓋。將學法考法平臺搭建和組織情況納入通報、考核范圍,考試成績納入干部個人法治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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