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第四階段消費券發放了!使用時間為11月10日00:00至12月13日23:59,橫跨“雙11”“雙12”兩大購物狂歡節。
2020成都消費券使用時間
消費券有效期從2020年11月10日00:00至12月13日23:59,過期作廢。
持券消費者可在參與活動的商家進行到店消費時抵扣,每筆消費可以抵扣1張消費券。
2020年11月9日晚18:00,微信、支付寶、云閃付3 家平臺企業以消費券紅包雨的形式,向報名成功的消費者隨機派發消費券包,消費者可登錄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的活動頁面查看是否獲得消費券包。
此外,線上及線下商家仍可繼續報名參與活動,報名截至12月13日。通過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網絡平臺的報名頁面進行報名登記,同一商家可同時在3個平臺企業報名,平臺企業負責對參與活動的商家進行網上報名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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