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長江、黃河兩大流域將分別禁捕4個月和3個月,都江堰市水域也將禁漁。
都江堰市農業農村局
關于2020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漁工作的
通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四川?。贾腥A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切實保護好漁業資源和天然水域生態平衡,現將2020年我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漁期管理工作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按照規定,我市天然水域的禁漁期為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在禁漁期內,禁止在天然水域進行任何形式的捕魚活動,包括水禽放養、扎巢取卵、游釣娛樂和非法挖砂采石等;堅決打擊電、炸、毒魚;禁止銷售、收購非法捕獲的野生魚。
三、禁漁期間,我局將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全市天然水域、水產品市場和經營、銷售魚類的賓館、餐館、飯店、魚莊等依法進行檢查,開展禁漁期專項執法檢查活動。若發現有違法行為,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查處。
四、希望廣大水產品經營戶、餐飲業主等自覺遵守國家保護漁業資源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銷售非法捕獲的野生魚。同時,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監督,舉報任何形式的違法行為。
五、舉報電話: 028-87232162、87283259。
六、本通告有效期自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