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注意啦,先報廢后買車和在外地有資質企業報廢注銷舊車的消費者也可以申報活動疊加的5000元置換獎勵,申報時間延長至2024年7月20日。
成都市商務局進一步優化了《鼓勵將傳統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獎勵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于2024年6月28日印發
《實施細則》中明確,對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間,在成都市將傳統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置換獎勵,按照淘汰報廢車輛類型為小型、中型、大型載客汽車(以車輛登記證為準)分別給予2000元/輛、5000元/輛、8000元/輛的標準給予置換獎勵。
其中還提到,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的“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獎勵活動流程及相關條件同步作相應調整。調整后,“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活動期間,先報廢后買車和在外地有資質企業報廢注銷舊車的消費者也可以申報活動疊加的5000元置換獎勵,申報時間延長至2024年7月20日。
尤需注意,近期正在執行的汽車促消費政策和活動有:商務部等7部門《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成都市《實施細則》(包括“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獎勵活動)、“煥新出行·智駕蓉城”2024年成都市促進汽車消費獎勵活動,以上3項政策(活動)均不能重復享受,消費者根據自身情況就高申報,避免重復申報影響兌付進度。
一、《實施細則》作出了哪些修訂?
1.不再限制“先報廢,后購買”的時間順序,更多申領人(單位)可以領取新能源汽車置換獎勵。
2.淘汰報廢車輛不再要求在成都市內報廢注銷,在國內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報廢注銷即可。
3.明確了政策執行周期的時間劃分。(具體詳見成都市商務局官網“通知公告”中《成都市商務局關于修訂<鼓勵將傳統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的公告》)
4.明確滅失車輛不得作為報廢車輛享受政策。
二、《實施細則》和“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活動獎勵活動對報廢的舊車和購置的新車有哪些要求?
1.2022年8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在國內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報廢注銷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性質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汽車,并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在成都市汽車銷售企業購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車的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和個人。淘汰報廢車輛與新能源汽車新車所有人為同一自然人(單位)。
2.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12月14日以及2024年6月30日以后報廢和購買新能源車的車主,按《實施細則》給予獎勵。
三、《實施細則》和“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活動獎勵活動在哪里申請?
登錄“蓉e行”小程序進入申請頁面,只需按照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即可。
個人申請填報的信息主要包括:個人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報廢舊車和購置新車的車輛信息、購置新車的發票信息等。信息審核通過后,獎勵資金將自動轉入系統生成的申請賬戶。
單位申請填報的信息主要包括:單位名稱等信息、銀行賬戶、經辦人個人信息、報廢舊車和購置新車的車輛信息、購置新車的發票信息等。
四、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2023年“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獎勵活動方案》修訂之日前,已完成報廢和更新,且符合本方案條件的申領人(單位)應于2024年7月20日前提交補貼申請。
來源,成都商務局,鏈接https://sww.chengdu.gov.cn/cdswh/gsgg/2024-07/02/content_9b4d7e3662684e2ba7bdd078f3e63a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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