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注意,原定于7月15日的納稅截止日期延期啦,2024年7月全省納稅申報期限延期至2024年7月17日。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延長2024年7月征期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為有序做好7月大征期納稅申報工作,經研究決定,延長四川省2024年7月納稅申報期限?,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24年7月全省納稅申報期限延期至2024年7月17日。如您在2024年7月17日內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24年7月15日
來源,四川稅務,https://mp.weixin.qq.com/s/R7A8B6mEZJ5OKx7lz8R3WQ
7月申報要點
01 7月大征期,符合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減免增值稅優惠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02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明確將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為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4%。
037月1日起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10號)規定,2024年7月1日后,新申請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車型,其技術要求按新規定執行。
042023年度個稅匯算已結束,相關資料還需留存備查
根據《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惠材料等年度匯算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扣稅】即可查看自然人稅務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app(四川電子稅務局)下載入口、登錄/注冊/修改密碼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