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新津青年人才引進補貼來了,包括博士、碩士、職稱與本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津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才。
一、支持標準及細則解讀
(一)支持標準。對新引進與本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津工作6個月以上的學歷型、技術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可申領最高5萬元生活補貼。上述人才在津工作每滿一年,再給予最高2.4萬元的獎勵,獎勵時間最長3年。
(二)細則解讀。博士、正高級職稱一次性獎勵5萬元/人,碩士、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一次性獎勵3萬元/人,本科、中級職稱、技師一次性獎勵1萬元/人;在津工作每滿一年,再分別給予2.4萬元/人、1.2萬元/人、0.6萬元/人獎勵。
二、申報條件
(一)青年人才原則上為45周歲(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二)與注冊地在新津的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全職工作勞動合同;
(三)新引進的青年人才需在成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且在新津連續解繳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享受在津工作相關獎勵的人才需在成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且在新津連續解繳個人所得稅12個月及以上;
(四)職稱證書要求:按照國家、省、市職稱有關政策規定,經過評定、以考代評等程序,取得經職稱管理權限部門(人社部門)核準的中級職稱及以上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除國家人社部、四川省人社廳授權在蓉央企或國企直接發放的職稱證書外,其它企業發放內部使用的職稱證書不屬于本申請辦理范圍。
三、申報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區引進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資金申請表》
(二)個人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四川省養老保險歷年繳費信息;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材料);
4.技能等級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5.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非成都市本級或各區(市)縣人社(職改)部門發放的職稱證書,還須提供評審表或任職文件的復印件;取得國家規定“以考代評”方式的中級職稱(即: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翻譯和衛生技術系列),需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家人事考試中心或行業部門專網上查詢確認的網絡截圖1份】;
6.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7.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企業資料
8.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復印件;
9.上一年度企業完稅證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業加蓋鮮章。
四、申報渠道
由企業填寫《成都市新津區引進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資金申請表》并向所在產業功能區提交有關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
受理單位:企業向各自所屬產業功能區申報。
審核單位:區人社局。
申報入口:點擊進入新津科創通
五、政策咨詢
技術型青年人才引進咨詢: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82529726)
學歷型青年人才引進咨詢:區人社局(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人才服務科)(82479907)
技能型青年人才引進咨詢:區人社局(區就業服務中心就業創業科)(8252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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