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出生醫學證明最好在嬰兒出生以后一個月以內進行辦理,建議家長提前取好符合要求的新生兒名字。
辦理時限要求:最好在嬰兒出生以后一個月以內。
資料準備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須提供如下材料:
母親辦理
新生兒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及復印件。
非母親辦理
若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除須提供新生兒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要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確認并加蓋指印的委托書及領證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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