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藏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因不適應高原氣候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回父母原戶籍地由成都市戶籍直系親屬撫養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不適應高原氣候需遷回原住地撫養的未成年人入戶
前置條件:
父母因工作調動到青藏高原地區,未成年子女因不適應高原氣候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回父母原戶籍地由成都市戶籍直系親屬撫養的,可在本人、父母或被投靠人的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入戶。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父或母及被投靠人同時到場提交申請);(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父母,未成年子女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父母到青藏高原地區工作的調動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不適應在高原生活的病情診斷書;(原件和復印件)
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溫馨提示:關注【成都本地寶】微信公眾號,在對話框發送關鍵詞【投靠入戶】,即可查看成都各類(子女+夫妻+父母等)投靠入戶辦理指南(條件+材料)、辦理入口+地點、入戶申請表下載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