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溫江區應屆畢業生優才券來啦,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以領取。
應屆畢業生優才券支持
支持對象:
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
支持標準:
1.分三年給予取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1.5萬元優才券,每年5000元,通過“職工普惠”APP發放。
2.分三年給予取得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3萬元優才券,每年1萬元,通過“職工普惠”APP發放。
申報條件
1.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政策實施期間到溫江區重點產業企業、招商引智重大項目、高能級項目全職工作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2.在政策實施期間成功落戶溫江(不含在溫高校集體戶)。
3.申報時間應在轉正后90日內。
申報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是否必備 |
---|---|---|
1 | 誠信申報承諾書(詳見資料下載-附件1)。 | 必備 |
2 | 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護照及有效簽證等。 | 必備 |
3 | 應屆畢業生銀行卡(用于關聯“職工普惠”APP賬號)、本人戶口頁復印件。 | 必備 |
4 | 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國內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 必備 |
5 | 工作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為其發放工資的銀行流水、財務憑證。 | 必備 |
6 | 用人單位申報補貼人員明細匯總表(詳見資料下載-附件2)。 | 必備 |
其它說明 | 1.申報本政策條款不受地方經濟貢獻限制。2.本政策實施期間是指:2023年3月29日—2026年3月28日3.申報材料第5、6項目須為真實有效且清晰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彩色掃描件或復印件。4.因本次政策申報啟動的時間原因,導致無法在轉正后90日內提交申請的,不影響此次申報。5.本政策條款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6.首次申報需提供申報材料,后續每年由區人社局核實其社保在溫繳納情況,區委組織部(區委人才辦)會同相關單位核實其仍在符合條件的溫江區用人單位工作之后再發放后續優才券。7.本條款所指的應屆畢業生包含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兩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8.本條款所指的重點產業企業是指(工商)注冊登記、稅收解繳關系、統計關系在溫江(區屬國有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的“四上”企業、上市主體在溫江的上市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省級及以上創新平臺所在企業、省市區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農業產業化市級以上重點龍頭企業。9.享受博士后相關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條款。10.本條款常態化開啟政策申報定期兌付政策資金。 |
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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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誠信申報承諾書(適用人才政策)
政策咨詢
1.區委組織部 人才工作科:028-82668986
2.區政務服務中心 產業政策服務科:028-8266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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