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2019年10月7號以前的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0(即LPR+0BP),.2019年10月8日及以后發放的,調整后的利率水平按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官網公布的各地區各時間段對應下限執行。
調整規則
(一)LPR浮動利率貸款
1.2019年10月8日(不含當日)前發放的,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0(即LPR+0BP)。
2.2019年10月8日及以后發放的,調整后的利率水平按人民銀行四川省分行官網公布的各地區各時間段對應下限執行。
(二)非LPR浮動利率貸款
當前采用固定利率貸款,或仍采用原基準利率定價的貸款,需申請轉換為LPR浮動利率貸款,并簽訂協議,在轉換后按LPR浮動利率貸款調整規則執行;若客戶仍選擇繼續執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原基準利率定價,則本次不調整。
(三)如個人住房貸款當前處于逾期狀態,原則上不進行調整,客戶須歸還積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請調整。
(四)如當前執行利率已低于按上述情形調整后的利率水平,則不進行調整。
本次調整范圍的貸款是指以下兩種情形的貸款:
(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2023年8月31日前貸款發放或簽訂合同時,不符合首套住房標準,但當前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簡稱“二套轉首套”的存量房貸)
上述貸款原則上應為按月足額償還本息的正常類個人住房貸款,如貸款當前處于不良狀態,須客戶歸還積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請調整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