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好消息,從2023年7月1日起四川達州房貸可以商轉公啦,小編整理了達州市商轉公細則。
從2023年7月1日起,在達州市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實施細則如下↓
達州市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實施細則
根據《達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達市金管委〔2022〕2號)及達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49次會議決議,參照資陽、巴中等兄弟市州做法,結合達州實際,擬定以下實施細則。
一、貸款條件
(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
1.在達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已辦理了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以下簡稱“商貸”)。
2.所購住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辦妥商貸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符合《達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達市金管委〔2022〕2號)貸款條件。
3.發放原商貸的商業銀行為該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權人且無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設定居住權等權利限制。
4.原商貸銀行同意申請人結清商貸貸款余額。
5.申請轉貸房屋須與原商貸為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
6.轉貸申請人必須與房屋產權人、抵押人一致。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能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
1.提取公積金用于一次性結清本筆商貸。
2.所購房屋辦理了組合貸款。
3.共同產權人除配偶外,有第三人。
二、貸款額度及期限
商轉公貸款額度及期限不得超過《達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達市金管委〔2022〕2號)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及期限,且不得高于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余額。
三、貸款資料
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應該提供下列資料:
(一)《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加蓋銀行貸款業務印章的原商貸余額證明;
(三)原商業銀行出具的同意商轉公貸款業務證明;
(四)借款人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購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查詢的《個人及家庭房屋登記記錄》,有效期1個月;
(七)異地繳存公積金申請人,需提供當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24個月繳存明細原件;
(八)借款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原件,有效期1個月;
(九)其它資料。
四、辦理流程
(一)本行直轉。申請人原商貸銀行為公積金中心委貸銀行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成都農商銀行、達州銀行、達州農商銀行、恒豐銀行),可向原商貸銀行直接申請商轉公貸款,不需先結清貸款余額。
1.貸款申請。申請人在原商貸銀行公積金受理窗口提出商轉公貸款業務申請。
2.貸款受理。貸款工作人員受理貸款申請及相關資料,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委貸銀行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予以受理;對資料不齊或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具體原因。
3.房屋評估。委貸銀行初審通過的,評估公司在資料錄入業務系統 3個工作日內進場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4.辦理抵押。中心審批通過后,受托銀行辦理第二順位抵押,取得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明》。
5.合同簽訂。委貸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市住房公積金委托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原商業住房貸款余額大于公積金貸款額度時,借款人須補齊差額部分存入受托銀行指定賬戶,并在面簽時簽署資金扣劃授權委托書,同意受托銀行扣劃該筆資金及貸款資金用于償還原商業住房貸款。
6.貸款發放。委貸銀行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后,由公積金中心發放貸款資金至受托銀行過渡戶,委貸銀行當日足額扣收結清原商貸。在公積金貸款劃轉至受托銀行后3個工作日內,因借款人原因導致原商業住房貸款無法結清的,委貸銀行作廢該筆商轉公貸款,視為借款人自動放棄該住房商轉公權利且自行承擔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7.落實抵押。原商貸結清后,商貸銀行應于收到公積金貸款資金時及時注銷原第一抵押權登記,落實新的第一抵押權利人。
(二)先還后貸。申請人原商貸銀行為公積金中心非委貸銀行的,可先還后貸辦理商轉公貸款(須在還清商貸后一年內辦理)。
1.償還貸款。申請人自籌資金結清原商貸,解除原房產抵押。
2.貸款申請。自行選擇公積金中心委貸銀行提出商轉公貸款業務申請。
3.貸款受理。貸款工作人員受理貸款申請及相關資料,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委貸銀行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予以受理;對資料不齊或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具體原因。
4.房屋評估。委貸銀行初審通過的,評估公司在資料錄入業務系統 3個工作日內進場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5.簽訂合同。委貸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辦理抵押。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7.貸款發放。委貸銀行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后,由公積金中心委貸銀行發放貸款資金至申請人提供的一類銀行借記卡賬戶。
五、特別提醒
(一)辦理商轉公申請前,申請人必須到受托銀行窗口或住房公積金窗口,認真咨詢兩個關鍵問題:
1.是否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
2.試算公積金貸款額度,以此判斷你是否申請商轉公貸款。
若盲目申請,導致還清商貸后無法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二)原商業貸款已簽訂《達州市住房公積金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協議書》的,須先終止該商貸按年提取還貸協議,再重新簽訂公積金貸款按年提取協議。
六、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省市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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