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如果發現個人及單位有社保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進行舉報,對舉報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按照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損失金額的5%予以獎勵。
舉報方式:舉報人可通過來訪、信函、電話(12333)、傳真、網絡等形式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
對舉報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按照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損失金額的5%予以獎勵;
對舉報事項查證為違法違規行為但尚未造成基金損失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經辦機構測算的基金潛在損失,按照潛在損失金額的1%給予獎勵。
每一舉報案件獎勵金額不足200元的,補足200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
舉報范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明確:參保單位、個人、中介機構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可以依照本辦法舉報:
(一)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的;
(二)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檔案、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三)組織或者協助他人以偽造、變造檔案、材料等手段騙取參保補繳、提前退休資格或者違規申領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個人喪失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后,本人或者相關受益人不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隱瞞事實違規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
(五)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者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情形。
《四川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規定:參保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存在以下行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進行舉報:
(一)通過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二)組織或者協助他人以偽造、變造檔案、材料等手段騙取參保補繳、提前退休資格或違規申領社會保險待遇的;
劃重點
根據人社部、四川省相關規定,“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的”這個行為違法違規!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是社會保險費繳納的法定單位主體?!皰炜俊鄙绫_@種行為是虛構勞動關系、騙取參保資格的欺詐行為,是違法違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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