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成都市市民價格信息指南》2023里公布了成都電價收費標準,并且目前四川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分時電價機制。
四川電費收費標準(根據《成都市市民價格信息指南》2023)
分時電價機制(注: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一、調整峰平谷時段劃分
保持全省峰平谷各時段劃分總體不變,將原早高峰1小時、晚高峰7小時,優化調整為早高峰2小時、晚高峰6小時。調整后的峰平谷時段分別為:
高峰時段:10:00-12:00、15:00-21:00;
平??? 段:7:00-10:00、12:00-15:00、21:00-23:00;
低谷時段:23:00-次日7:00。
二、調整尖峰電價機制
進一步匹配我省用電負荷特性,將尖峰電價執行月份從2個月調整為4個月,引導用戶在夏冬兩季負荷高峰時段主動錯避峰用電。調整后的尖峰電價時段為:
夏季7月、8月,尖峰時段:15:00-17:00;
冬季1月、12月,尖峰時段:19:00-21:00。
三、大型商業用戶夏冬兩季負荷高峰時期取消執行綜合平均電價
在1月、7月、8月和12月夏冬兩季負荷高峰時期,為進一步促進大型商業用戶挖掘空調柔性控制潛力、加大綜合能源利用力度,對專用變壓器容量在2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型商業用戶,不再參照全省商業用戶原分時電價與目錄電價平均差額執行平均電價,須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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