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四川夏季7月、8月,尖峰時段:15:00-17:00;冬季1月、12月,尖峰時段:19:00-21:00。
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我省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3〕186號)(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尖峰電價機制
夏季7月、8月,尖峰時段:15:00-17:00;
冬季1月、12月,尖峰時段:19:00-21:00。
尖峰電價執行范圍: 執行分時電價的大工業用戶
尖峰電價浮動比例: 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即平段電價的1.92倍
注:不涉及居民電價哦!
那么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大工業用戶,怎么科學
合理用電呢?
答:可以優化生產班次,將生產計劃盡量由用電高峰時段調整至低谷時段。特別是1月、7月、8月和12月,通過精細化用電設備啟停減少高峰時段和尖峰時段的用電負荷,不僅能’,還可以節約不少夠削峰填谷“讓電于民”用電成本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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