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新能源汽車在小區增設充電設施補貼,支持既有居民小區規?;鲈O充電設施并實行“統建統管、有序充電”,對開展“統建統管、有序充電”的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給予補貼,按車位給予3000元/樁建設補貼。
有的。根據成都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財政補貼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居住社區充電設施:指在個人所有或長期租賃(一年以上)固定停車位建設,專為私人車輛服務的充電設施。
補貼標準
征求意見稿明確,支持既有居民小區規?;鲈O充電設施并實行“統建統管、有序充電”,對開展“統建統管、有序充電”的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給予補貼,按車位給予3000元/樁建設補貼。
“統建統管、有序充電”模式:指由企業按照統一建設和運維的要求,在居住社區內建設的能夠實時接收并響應上級負荷調控指令,實現錯峰和智慧有序充電的充電設施。同時,居住社區充電設施須將運行狀態、業務數據實時傳送市級監管平臺。
申報居住社區充電設施補貼的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充電設施項目的產權,且是充電設施項目的發改備案主體。
(二)年度新建居住社區充電設施1000個及以上(按充電接口計)。
(三)經營合法合規,近三年未在專項審計、財政補貼資金申報、監督檢查等方面發生過違法違規情況。
(四)符合《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有關要求。
(五)申報單位在成都市登記注冊,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包含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機動車充電銷售等相關內容。
申報補貼的居住社區充電設施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建設地址位于成都市行政管轄范圍內。
(二)項目須按照《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取得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驗收報告。
(三)項目應于申報周期內建成投運,投運時間以第三方機構出具驗收合格報告日期為準。
(四)項目須符合“統建統管、有序充電”技術要求,按規范接入市級監管平臺。
居住社區充電設施項目建設補貼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一)成都市居住社區“統建統管、有序充電”充電設施項目建設補貼申請表;
(二)投資主體和運營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市級部門審核時驗原件);
(三)小區管理單位與充電運營商簽訂的合作協議復印件(加蓋運營商公章)或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建設文件;
(四)市級監管平臺出具的充電設施接入及投運“統建統管、有序充電”設施數量達標證明(成都城投能源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代章);
(五)區(市)縣級以上項目立項備案表;
(六)充電設備的購置合同、發票或其他證明產權的材料;
(七)按照《成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要求取得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驗收報告;
(八)能夠對變壓器負荷進行采集、監測以及對充電樁總功率進行控制的佐證材料;
(九)企業承諾書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委托函、承諾建設及運營協議等資料。
以上資料電子檔1份,紙質檔一式4份,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充換電設施補貼申報程序如下:
(一)發布通知。
市經信局根據年度工作安排以及中央資金下達到位情況,公開發布申報通知,明確具體申報要求。
(二)材料報送。
申報主體在規定時間內向項目所在地區(市)縣主管部門報送申報材料。
(三)項目初審。
各區(市)縣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發改部門對項目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意見聯合上報市經信局。
(四)信息核實。
市經信局委托市級監管平臺對申報項目進行線上線下信息核實。
(五)項目審計。
市經信局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審計,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六)項目公示。
市經信局對相關申報材料進行審評,在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官網向社會公示。
(七)資金拔付。
市經信局通過經信平臺拔付資金。非居住社區充換電設施補貼資金一次性100%撥付。居住社區充電設施按照第1-3年30%、30%、40%比例進行撥付。
政策原文:點擊查看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回復【充電樁】即可進入四川新能源充電樁補貼標準+申請流程、充電樁查詢入口,查看四川各地高速充電樁最新分布圖,還有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