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現在不再發房產證,而是發不動產權證書,在2016年以前辦的房產證原房產證、土地證“不變不換”。
四川從2016年起頒不動產權證書,不再發房產證
原來的房產證怎么辦?
原房產證、土地證“不變不換”
成都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原登記機構依法頒發的土地、房屋等權利證書和制作的登記簿冊繼續有效,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
只在申請變更、轉移等業務時,才需要換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權證書比原房產證書的內容更加詳細,除了位置、戶型、樓層等基礎信息外,不動產權證書上還對土地使用年限、起止日期做了詳細說明,更為關鍵的是“兩證合一”后,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的工作模式,可以實現辦事群眾“進一個門,領一張證”,免除奔波之苦。同時,還多了“身份識別碼”。證書上有一串由28位數字組成的不動產單元號,就是不動產的“身份證號”,全國唯一。
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不動產登記的類型包括: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
按照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的程序進行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后,將依法向申請人發放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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