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規定,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小編整理了電動自行車上牌標準、地點、材料等。
上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上牌標準
2019年4月15日,國家發布了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要符合新國標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 必須取得國家3C質量認證;
? 車輛重量不得超過55公斤,車輛速度不得超過25km/h;
? 電壓小于等于48伏,電機功率小于等于400瓦;
? 車輛軸距不得超過1.25m并需具備自動騎行功能。
上牌地點
在全市各交警分局、郊縣交警大隊設有上牌服務點位為市民提供電動自行車上牌服務
上牌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合格證
3、購車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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