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區戶籍家庭、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外來務工人員。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分為家庭(個人)自行申請和單位統一組織申請兩種方式。
成都公租房房源較少,需要進行登記搖號!
申請條件:
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區戶籍家庭、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或個人年收入5萬元以下(含5萬元),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我市公共租賃住房:
1.申請人為中心城區戶籍家庭的,家庭人口應當2人及以上,主申請人具有中心城區正式城鎮戶口,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請人為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的,應當具有中心城區正式城鎮戶口,申請人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請人未滿35周歲(成年孤兒除外)的,須在中心城區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應當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區戶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中心城區無城鎮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家庭年收入低于4萬元(含4萬元)的中心城區戶籍家庭或年齡在35周歲以上且個人年收入低于2.5萬元(含2.5萬元)的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擁有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家庭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總額不超過購買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總價30% (具體參照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對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確定)的,可申請享受廉租租金標準。
申請方式:
成都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分為家庭(個人)自行申請和單位統一組織申請兩種方式。
1、家庭(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主申請人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未年滿18周歲的子女必須作為申請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是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已年滿22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作為主申請人或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共同提出申請。
2、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用工單位組織符合申請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及職工家庭集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用工單位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職工及職工家庭為居住人。同一單位有3人及以上未滿35周歲的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員工或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必須通過單位統一組織申請。社會福利機構也可組織成年孤兒統一集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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