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全面實行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下面就來看看單位統一組織申請成都公租房的方式和所需材料。
2015年3月起,成都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全面實行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并軌后,公租房將實行統一申請、統一配租、統一管理,執行三檔差別化租金,建立健全準入和梯度退出機制。
單位統一組織申請成都公租房:
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用工單位組織符合申請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及職工家庭集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用工單位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職工及職工家庭為居住人。同一單位有3人及以上未滿35周歲的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員工或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必須通過單位統一組織申請。社會福利機構也可組織成年孤兒統一集中申請。
申請材料:
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籍簿、勞動(聘用)合同、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的人員提供收入承諾)等相關證明材料,向用工單位提出申請。外來務工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職工及共同申請人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用工單位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對本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及共同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由用工單位統一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正式申請。用工單位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正式申請時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法人委托書原件、職工授權委托書及職工收入證明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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