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商品房的搖號結果會在成都公證處官網進行公布,小編整理了查詢入口,還有搖號最新規則。
成都公證處官網搖號登記結果公示入口:點擊進入
拓展閱讀:成都購房搖號順位規則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聯合出臺的《關于優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不再區分居民家庭購房資格的順位。登記購房人的資格復核不再按照戶籍所在地、穩定就業地及社保年限進行順位排序。
01首先,不再區分居民家庭購房資格的順位。登記購房人的資格復核不再按照戶籍所在地、穩定就業地及社保年限進行順位排序。
將原來的無房居民家庭、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普通購房家庭三類優化為兩類,即無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以下簡稱“無房(棚改)家庭”),以及普通購房家庭。
02符合下列三類情形之一的,由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
首次開盤的“雙限地”項目及其后續批次房源;
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
登記購房人數在房源數(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內的房源。
03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房源,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
其中,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2倍(含)至3倍之間的,按照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兩類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無房(棚改)家庭優先選購的房源不低于對應房源數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購房家庭選購。
登記購房人數在其對應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對所有報名成功的無房(棚改)家庭實施公證搖號排序選房;若無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數3倍的,由普通購房家庭按照公證搖號順序遞補。
需注意的是,實行公證搖號的項目,報名結束后,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所有報名成功的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均參與公證搖號排序,公證搖號排序結果將對外公示,并作為購房資格復核及按序選房的依據。
04在公證搖號與公示方面,報名登記結束后,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2倍及以上的,住建部門及時將報名結果反饋至開發企業,并將報名成功的所有登記購房人名單推送公證機構,由公證機構按照無房(棚改)家庭、普通購房家庭兩類,實施公證搖號排序,并將搖號排序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天。
05針對購房資格復核與公示
首先,資格復核方面,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3倍以內的,對所有報名成功的登記購房人進行購房資格復核;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按照公證搖號排序結果進行購房資格復核,復核確認的登記購房人數達到其房源數3倍時,復核工作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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