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四川達州公積金有變化,支持公積金付首付款,在達州市域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允許繳存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為成年子女或父母貸款,成都公積金1月起提高了租房提取額度。
一、達州公積金
1月,四川達州印發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條措施的通知,允許沒有達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的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為子女或父母在達州市域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在達州市域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允許繳存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為成年子女或父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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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都公積金
2023年1月1日起租房提取額度提高
一、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調整
(一)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
1.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
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16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36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4.32萬元。
租住住房位于郊區新城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88萬元。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該套住房每年累計租賃提取總額不超過4.32萬元。
2.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
(二)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
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2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萬元。
二、其他事項
1.職工既可按月、也可按季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2.中心城區包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城市新區包括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郊區新城包括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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