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個人交的靈活就業公積金是可以辦理貸款的,但需要滿足貸款條件,包括購買本市自住住房,且滿足參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于12個月等。
成都個人公積金可以辦理貸款
貸款申請條件
靈活就業繳存人購買本市自住住房,且滿足參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于12個月、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按規定支付首付款、具有穩定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個人信用良好、無公積金貸款余額等條件時,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個人公積金貸款和單位繳納公積金貸款政策的相同與區別
相同之處:靈活就業繳存人辦理公積金貸款,在已有住房套數認定、最高貸款額度、貸款額度計算、期限和利率、貸款擔保、辦理方式和流程、貸后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與建制單位繳存職工是一致的。
主要區別是:繳存時間上,申請貸款時,靈活就業繳存人須滿足申請貸款時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于12個月的繳存時間要求,建制單位繳存職工須滿足申請貸款時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繳存時間要求。計算收入還貸比上,對月收入的認定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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