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持通行證申請簽注的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
辦理時限:
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省內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外省戶籍居民辦理時限為20個自然日;
持通行證申請簽注的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
需調查的,調查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證;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申請提交:
(一)申請人須本人提出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持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二)首次申請港澳通行證的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均應當采集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采集指紋的除外。
注:提交的復印件為A4規格紙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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