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境外落戶類政策指南來啦,包括華僑回國定居、回國人員恢復戶口、港、澳、臺居民回內地定居入戶、取得中國國籍外國人來蓉定居入戶。
華僑回國定居
前置條件:
取得《華僑回國定居證》來蓉定居的華僑。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華僑回國定居證》和中國護照(已入境);(原件和復印件)
注銷戶口證明(原國內登記過戶籍的提供);(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請本人持相關材料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回國人員恢復戶口
前置條件:
未取得外國國籍回國恢復戶口的原成都市戶籍人員。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中國護照(已入境);(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未取得外國國籍的聲明;(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請本人持相關材料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人口系統無歷史注銷記錄的,由入戶地公安機關核查屬實后辦理。
港、澳、臺居民回內地定居入戶
前置條件:港、澳地區居民取得《批準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并回本市定居的。臺灣居民取得《批準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并回內地定居的。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批準定居港澳地區的原內地居民回內地定居通知書》(港、澳居民提供);(原件)
《批準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臺灣居民提供);(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請本人持相關材料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取得中國國籍外國人來蓉定居入戶
取得中國國籍外國人來蓉定居入戶
前置條件:外國人獲準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并來蓉定居的。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復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說明
請本人持相關材料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辦理方式
為了減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實提升行政效率,所有業務均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平臺提交申請,進行網絡預審和入戶預約
步驟:關注“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在“市外戶口遷入”中申請網上郵寄辦理。
直達入口:點擊進入 (用微信打開)


落戶地點
入戶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
辦證點位查詢:點擊進入
部分辦證中心信息:
錦江公安辦證中心 | 錦江區金石路166號天府寶座5樓 | 028-62252255 |
青羊公安辦證中心 | 青羊區成飛大道南段455號(青羊總部經濟基地一期1號樓3三單元) | 028-86647997 |
金牛公安辦證中心 | 金牛區一品天下大街999號三樓C1區 | 028-87707272 |
成華公安辦證中心 | 成華區府青路二段3號新28號 | 028-83283612 |
武侯公安辦證中心 | 武侯區武科西五路360號政務服務中心2樓4區 | 028-96166 |
高新公安辦證中心 | 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中段999號(成都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4樓) | 028-85141216 |
全部辦證中心點擊查看:成都公安辦證中心(地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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