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保租房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繳,但不得一次性收繳超過3個月的租金。租賃押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
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繳,但不得一次性收繳超過3個月的租金。
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其它租金收取規定
個人自有住房出租的,租賃雙方應及時將租金繳納憑證上傳至管理服務平臺。
租賃押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租賃期限內,產權人或承租人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租金、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執行。
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調整政策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價格調整以一個周期年為單位,且年租金漲幅不得超過5%。
租賃期限超過1年的,從第二個周期年起按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執行,同時不能超過當期最新發布市場租金標準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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