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四川省衛健委發布通知顯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將于2月15日起施行,新《辦法》在生育登記、信息共享等更加便民。
《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建立健全人口監測和優生優育服務體系,提升基層服務管理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辦人口發〔2021〕21號)和《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雙方或一方為四川省戶籍人口,以及在本省長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證》的非本省戶籍人口。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公民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生育前未登記的,可在生育后補登。
第四條 生育登記的內容包括夫妻雙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戶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現存子女)等。
第五條生育登記時,夫妻雙方(公民)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網上辦理生育登記的,上傳證件原件照片或掃描件進行實名認證并提交登記表完成信息審核。
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可以調取電子證照的,免予上傳。
第六條 生育登記實行全程網上或現場登記辦理,以網上辦理為主。支持“婚育一件事”一次辦。
公民通過登錄“四川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登記或者關注“健康四川官微”政務微信公眾號進行登記;也可到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現場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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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公民網上完成生育登記后,生成《生育登記憑證》電子證照,可直接在線打印,無需加蓋電子印章?,F場辦理完生育登記的,如需《生育登記憑證》可當場領取實體證照。使用《生育登記憑證》時,用注冊手機掃描證上二維碼進行驗證。電子證照與實體證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可供相關部門調用。
第八條 《生育登記憑證》編號由系統自動生成,在全省范圍內具有唯一性。
第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具體辦理生育登記服務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日常服務管理、相關部門或者機構信息共享中獲取的應當登記的信息,應及時登記。
第十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將生育登記信息提供給轄區內縣(區)級婦幼保健機構(相關醫療衛生機構)。
婦幼保健機構(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應積極為辦理生育登記的公民,及時提供生育咨詢指導、增補葉酸、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孕產婦健康管理、預防接種、嬰幼兒照護、兒童健康管理等相關服務。
第十一條通過信息化手段和基層工作網絡,戶籍地(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生育登記校驗比對工作,村(社區)衛生健康工作人員應主動配合做好信息核實工作。
第十二條縣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育登記服務的組織領導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生育登記及宣傳等工作,提高生育登記質量和覆蓋率。
第十三條 禁止在生育登記過程中收取費用或者搭車收費,不得將生育登記與入戶、入學等掛鉤。
生育登記為即時登記,不得設置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不得以生育登記為名實行審批或者變相審批。
第十四條公民利用虛假材料、虛假承諾進行生育登記的,由生育登記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更正,并告知當事人,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不得在生育登記工作中推諉扯皮、故意拖延、隱匿篡改生育登記信息。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買賣生育登記工作中獲得的公民信息。違反本條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的通知》(川衛辦發〔2019〕7號)《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生育登記服務工作的補充通知》(2021年8月26日印發)《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四川省大數據中心關于啟用生育登記“一網通辦”服務的通知》(川衛人口家庭函〔2022〕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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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登記憑證內容
2.生育登記憑證樣式規格
點擊查看:政策解讀
健康服務提示
一、免費服務項目
(一)婚前醫學檢查
服務對象:四川省城鄉擬婚當事人。
服務內容: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等服務。
服務機構:常住地婚前醫學檢查定點醫療保健機構。
(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服務對象:符合生育政策、計劃懷孕的城鄉夫婦(含流動人口)。
服務內容:優生健康教育、病史詢問、體格檢查、臨床實驗室檢查、風險評估、咨詢指導、早孕及妊娠結局追蹤隨訪等服務。
服務機構:常住地縣級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定點服務機構。
(三)增補葉酸
服務對象:全省準備懷孕和孕早期農村婦女(含流動人口)。
服務內容:免費提供葉酸片,從懷孕前3個月開始至懷孕滿3個月;開展預防出生缺陷健康教育。
服務機構:常住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部分市、縣級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
(四)孕產婦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轄區內常住的孕產婦。
服務內容:建立健康檔案、5次產前檢查及2次產后訪視。
服務機構:常住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五)預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服務
服務對象:城鄉孕產婦及所生嬰兒。
服務內容:免費艾滋病梅毒乙肝檢測和咨詢;對陽性孕產婦及其所生兒童提供免費診斷、相關治療等綜合干預服務。
服務機構:常住地取得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
(六)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
服務對象:農村戶籍孕產婦所生新生兒。
服務內容: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苯丙酮尿癥等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新生兒聽力篩查。
服務機構:取得助產技術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和經市(州)衛生健康(局)認定開展新生兒聽力篩查的醫療保健機構。
(七)6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轄區內常住的0~6歲兒童。
服務內容:新生兒家庭訪視、嬰幼兒和4-6歲兒童健康管理。
服務機構:常住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八)基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服務對象: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村戶籍育齡夫婦。
服務內容:國家發放的避孕藥具、孕情檢查、放取宮內節育器、人工終止妊娠術、絕育手術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診治等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服務機構:定點的縣級婦幼保健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民族地區縣人民醫院。
二、個人付費服務項目
(一)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
服務對象:孕期婦女。
服務內容:產前篩查、產前診斷。
服務機構:取得相應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
(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
服務對象:已婚育齡不孕不育婦女。
服務內容:咨詢、檢測及相關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
服務機構:取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
附件2
生育登記憑證規格
《生育登記憑證》樣式規格:200mm*140mm,中間:壓痕,紙張:250白卡紙,表面:覆光膜。編號由系統統一編號,自動生成。號碼共19位,打頭字母為S-生育登記;其后順序依次為年份、區劃代碼、辦證序號、孩次區分碼(“1”為擬生育一孩,“2”為擬生育二孩,如此類推)。如:S20205170011010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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