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從11月28日起,四川公安機關全面實行臨時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小編整理了辦理指南。
臨時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辦理指南
辦理情形
公民異地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對象
在四川省內居住、就業、就學的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戶籍居民本人可以申領。未滿16周歲公民、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辦理期限
居民身份證由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后的3日內,受理地公安機關制作、發放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省份
全國其他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辦理費用
10元
辦理地點
全省各地臨時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受理點。
注:具體受理點位置請咨詢居住地派出所民警或辦證中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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