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戶不需要居住證,如果是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不需要,但如果是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本市戶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親屬關系佐證材料(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原件和復印件)
5、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投靠人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
1、省內居民辦理遷移前,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2、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也可以在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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