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公租房存在轉租、轉借等違規行為的;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等其他不予受理退休保障對象租金減免申請的情形,不予受理退休保障對象租金減免。
對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退休保障對象租金減免:
1. 存在轉租、轉借等違規行為的;
2. 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
3. 其他不予受理退休保障對象租金減免申請的情形。
租金減免對象
承租成都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我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
(二)主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中至少有一人是退休人員;
(三)《關于減免退休保障對象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通知》發布后,養老金上漲使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租金繳交檔次由廉租租金標準調整為非廉租租金標準或非廉租租金標準檔次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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